作者:李彩霞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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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颁发201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的精神,现就我市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前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前(节假日除外),前往金昌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领取。
三、申领人领取证书时,要按规定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年度备案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
四、军队系统合格人员证书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发放。
咨询电话:0935-5830295
金昌市司法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