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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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证书颁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2019年12月在金昌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
二、网上预约时间及方式
时间:4月10日8时开始网上预约。
方式:领证人员登录网上预约网址约定领证时间。
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
三、发证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现场发证时间
4月13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现场发证地点
金昌市司法局律师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311房间(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
(三)现场发证要求
1、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防止领证办公室扎堆聚集,我局在律师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309办公室设立专门接待室,等待领证。我局已对办公室进行定时、定点规范消毒,请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配合我局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并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境外、中高风险区接触史情况者需提交隔离期满证明、健康证明等材料。
2、网上预约成功,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领取的,应当向我局提出更改时间申请,重新确定领取时间。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办。申领人应严格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地点,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受理单到现场领取证书,并签字确认。
4、尚未解除隔离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证书由我局统一保管,经联系确认后,可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四、咨询电话: 0935-5830295
监督电话:0935-5830262
金昌市司法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