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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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甘肃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三级调研员王斌等人对金昌市司法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和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金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杜仲川,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吉明同志陪同督查。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公证视频会议室等建设情况,听取了金昌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汇报。通过查阅有关账务资料,重点检查了2019年、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范围、账务处理、资金结余情况。随后,督查组听取了金昌市金川区司法局的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滨河路司法所、宁远堡司法所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调研,督查组对金昌市司法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规范使用充分肯定,认为金昌市司法局能够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注重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厘清经费支出范围,做到专款专用,并强调,下一步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整体谋划,尽最大程度把各项经费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好资金最大效益,专款专用,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金昌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