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司法局
关于对拟推荐的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通知》(甘司办发〔2021〕45号)要求,经永昌县、金川区司法局评选、推荐和初审上报,金昌市司法局审核评定后,现对拟推荐的1个全国模范司法所和2个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30日至7月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金昌市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市司法局208室
联系电话:0935-583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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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司法局
2021年6月30日
拟推荐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公示名单 一、全国模范司法所(1个) 永昌县司法局水源司法所 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2人) 1. 郭发鹏 永昌县司法局朱王堡司法所所长 2. 蔺 花 金川区司法局广州路司法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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