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司法局
关于对拟推荐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的公示
按照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的要求,根据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金司法发〔2022〕51号),按照创建考核指导标准,经村委会申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乡镇、县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市、县(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查,决定拟推荐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推荐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拟推荐申报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一)拟推荐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永昌县水源镇北地村
(二)拟推荐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永昌县朱王堡镇三沟村
金川区宁远堡镇东湾村
金川区桂林路街道昌文里社区
二、公示时间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期: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金昌市司法局、金昌市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金昌市司法局、金昌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
金昌市司法局:0935-5830278;金昌市民政局:0935-8331006
电子邮箱:
金昌市司法局876323251@qq.com;金昌市民政局625554593@qq.com
通讯地址:
金昌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邮编:737100)。
金昌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邮编:731000)
金昌市司法局 金昌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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